关于举办第二届全国珠宝首饰制作技能竞赛的通知
2010/9/13 23:29:00 来自:转载 评论: 暂无
七、奖励政策
(一)对获得全国决赛个人组前3名的选手,报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授予“全国技术能手”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奖章和奖牌,并晋升技师职业资格,已具有技师职业资格的,晋升高级技师职业资格;
(二)对获得全国决赛个人组第4至15名的选手,晋升高级工职业资格,已具有高级工职业资格的,晋升技师职业资格;
(三)竞赛组委会设立个人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4名,优秀奖8名;设立相应的团体奖项,具体奖励办法另行通知。
请各有关单位在竞赛组委会的统一部署下,认真做好竞赛的各项组织工作,加强协调和指导工作,勤俭办赛,保证竞赛的实效性和工作质量。
联 系 人:王新民、孔悦、汪盈、张正、蒋喆
联系电话:010-58276129、58276036
传 真:010-58276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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