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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二届全国珠宝首饰制作技能竞赛的通知

2010/9/13 23:28:00  来自:转载  评论: 暂无

四、竞赛标准及命题

本次竞赛以《贵金属首饰手工制作工》国家职业标准高级工(国家职业资格三级)的要求为基础,适当增加部分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技能等相关内容,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实际操作考核两部分进行。其中,理论知识考试占总成绩的20%,实际操作考核占总成绩的80%。竞赛试题由专家委员会统一组织命题。

五、技术点评

决赛结束后,必须组织参赛选手、领队、裁判员和其他相关人员就决赛相关考核内容进行交流,并由相关技术专家对决赛理论成绩、实操成绩、竞赛整体技术技能情况等内容进行技术点评。请各参赛单位配合决赛技术点评安排,相应开展初赛、复赛和选拔赛的技术点评工作。

六、竞赛组织

主办单位:

国土资源部珠宝玉石首饰管理中心

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

中国珠宝玉石首饰行业协会

协办单位: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

国家珠宝玉石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深圳实验室

国家珠宝玉石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番禺实验室

国家珠宝玉石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上海实验室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广州市番禺区支会

深圳市黄金珠宝首饰行业协会

广州市番禺区珠宝厂商会

上海钻石厂商会

深圳高级技工学校

承办单位:

国检珠宝培训中心

《中国宝石》杂志社

珠宝首饰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竞赛设全国珠宝首饰制作技能竞赛组织委员会和全国珠宝首饰制作技能竞赛专家技术委员会。组织委员会由各主办单位共同组成,专家技术委员会由行业专家组成。技术委员会负责竞赛的有关技术问题。组织委员会下设秘书处,负责竞赛的日常工作,秘书处设在国检珠宝培训中心。

本次竞赛分为初赛、复赛和决赛三个阶段进行。初赛和复赛分地域拟定在深圳、番禺、北京、上海、义乌、青岛、山西、四川、沈阳等地展开,并于2010年9月前完成;决赛将于2010年10月在深圳市进行,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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