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某1958年出生于北京市朝阳区,1977年,年仅19岁的黄某,就因犯盗窃罪被判刑5年。此后,黄某因犯脱逃罪,被判刑1年。1984年,黄某因抢劫罪和盗窃罪两罪并罚,被判刑2年6个月。
1999年,染上毒品的黄某,被强制戒毒3个月。2000年,黄某因吸食毒品被劳动教养1年。2004年,黄某因吸食毒品被劳动教养1年3个月。2005年,黄某又一次因吸食毒品被劳动教养1年9个月。
今年4月23日上午10时许,无所事事的黄某窜至洪山区徐东路华天大酒店4楼“全国第二届玉器展销会”展厅内,趁浙江湖州文物商店展柜工作人员不备,盗得该柜内陈列的清代和田青白玉卧犬摆件一个,折合价值1万元。
在逃离现场途中,黄某被群众抓获后扭送公安机关,赃物被追回发还给受害单位。
法院认为,黄某的行为构成盗窃罪,鉴于其自愿认罪,可酌情从轻处罚,遂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3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