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届中国玉雕石雕作品“天工奖”评选活动公告
2011/4/12 15:34:00 来自:转载自中宝协网站 评论:1条
第十届“中国玉雕、石雕作品‘天工奖’”将于2011年11月在北京隆重举办,现将本届活动的评选方法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天工奖”作品初选入围的方法分为两种:1、未列明的地区仍沿用原有方式将照片等资料寄(送)至中宝协进行初评;2、以下列明地区(云南、四会、苏州、佛山、阜新、南阳地区、浙江、深圳、新疆、鞍山)的作品在当地集中以实物进行初评。相关事项请留意各地协会及中宝协网站信息公告。
二、各地有关机构与中宝协共同组织 2011年中国玉雕石雕作品天工奖入围作品评定。入围通知书由中宝协统一寄发。
评选性质:
权威性:行业内公益性专业奖项;
公正性:跨行业大师、专家按章评比;
史实性:全新玉雕、石雕力作的集中展示;
导向性:突出艺术性、工艺性和创新性;
参与性:以玉石为纽带,增强业界凝聚力;
公众性:玉石文化直观的传播平台。
组织特色:
重文化推广,重业界交流,重人才发现,重产业引导。
活动程序:
2011年9月1日~10月15日: 全国分区进行作品初评;
未列明地区报名截止时间为9月15日;
2011年10月20日~11月5日: 向初评入围作品获得者寄发入围通知书;
2011年11月20日: 入围作品送达北京进行终评;
2011年11月23日~27日: 获奖作品于中国国际珠宝展期间展出;
展出期间组织隆重的颁奖仪式;
2012年6月30日前: 出版《“天工奖”作品典藏集》。
作品要求:
1、近年来完工的,未参加过国家级评比的已完成作品;
2、报名作品的材质限定为软玉、翡翠、玛瑙、岫玉、独山玉、绿松石、青金石、琥珀、珊瑚、象牙、煤晶、水晶及各类宝石、寿山石、青田石、巴林石、昌化石等;
3、参赛作品产权归属无争议,作品创作署名权无争议;
4、参赛作品涉及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表现内容健康向上,在材质、体量、创意、做工等方面有独特之处,能体现中国当代玉雕、石雕艺术的发展水平;
5、同意主办单位对作品进行展出、拍照、宣传、出版,并享有著作权。
参评所需资料:
1、《第十届“天工奖”参赛作品报名表》1份及作品文字说明;
2、作品7吋以上光面彩色照片(不要塑封)。
奖项设立:
“天工奖”分别设立:
金奖、银奖、铜奖、最佳创意奖、最佳工艺奖、优秀作品奖
主办单位:中国珠宝玉石首饰行业协会
承办单位:中国珠宝玉石首饰行业协会玉石分会
协办单位:上海城隍珠宝有限公司
广东四会市珠宝玉石首饰行业协会
广东佛山市南海区平洲珠宝玉器协会
广东深圳水贝国际珠宝交易中心
云南省珠宝协会
北京博观国际拍卖有限公司
辽宁阜新市玛瑙协会
辽宁鞍山市宝玉石协会
江苏苏州市工艺美术行业协会
河南镇平县宝玉石协会
浙江省珠宝玉石首饰行业协会
新疆珠宝玉石首饰行业协会
联系地址:北京北三环东路36号环球贸易中心C栋22层2203室
电 话:010-58276084
邮 编:100013
联 系 人:郑 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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