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页 > 网站文章 > 行业新闻 > 正文

艺术品交易成逃税重灾区(图)

2011/4/11 12:42:00  来自:转载自北京商报  评论:1条

艺术品交易成逃税重灾区

近日,中国艺术品拍卖市场刚刚荣登世界第一宝座,在不断曝出的天价成交事件背后,却难掩尴尬现状:无论是艺术家个人,还是画廊、拍卖行等经纪机构,都远没成为中国的纳税大户。著名收藏家马未都直言:中国是艺术品交易大国,却是纳税小国,艺术品交易税率很低,以致中国很可能成为国际艺术品商的逃税港。

画家:

九成九不交个税

一位组织艺术品展卖和拍卖的经纪机构负责人告诉记者,最让她头疼的就是艺术家拒绝缴纳个税。最近她的公司刚要组织一场画作的拍卖,但每当她去督促画家缴税时,参拍画家都明确表示不接受由他们个人缴税,把这个难题抛给了经纪公司。通常,她只能拿其他完过税的票据来抵这部分画家的个税。另外,他们公司日常经营的收益也要按国家税率规定进行缴纳。

“随便到圈里问一问,画家九成九没有交过个税。”这位女士说,这是交易方式决定的。除非上拍卖行,画家和画廊、经纪机构间的交易都是线下交易,没有版权登记,没有成交记录,当然谈不上征税了。

另外一些行业人士也反映,艺术品经营中无证经营、画家自画自卖且逃漏税情况非常严重,这中间缺乏了若干个监督性的链条,比如经纪公司的专业资格及监控、艺术品交易的版权登记等,甚至艺术品真假难辨,也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艺术品纳税的良性循环,导致艺术品税收流失。

根据税务部门的相关资料显示,按税法规定,画家出售自己的作品,同演员参与演出一样,应按“劳务报酬所得”依法纳税,而税率则按照应纳税额的不同分为20%至40%不等。而且,自2006年起,国税总局下发《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根据该《办法》,年收入超过12万元、在两处以上地方取得薪金等五类情形须向税务部门自行申报纳税。而业内人士反映,艺术家去申报个税的极少。

画廊

“二道贩子”避税有术

画家李安军在其博客中写道:“中国画市场的不规范似乎成为圈子里的潜规则了画家对自己的操作!拍卖行的唯利是图!画廊的投机倒卖!原本二级市场的拍卖行成为了一级市场,成为了市场的坐标;原本不应参与市场操作的画家成为自己的代理商,成为终端市场;而原本应该是一级市场的画廊却沦落为投机倒把的‘二道贩子’,没有自己的品牌、没有自己的签约画家,只是一味地参与到各种炒作之中,不管画家好坏,只要存在暴利,就大胆买卖,全然不顾及自己是否能够培养一个长久的藏家群体。”

一席话似乎描绘出了当下画廊生存的尴尬和混乱。而在混乱当中,想寻求有序的纳税当然不太可能了。

记者从一些业内人士处了解到,目前北京画廊的生存状况极其混乱。一些生存困难的画廊已经只能靠向画家出租画廊展位来谋生,涉及的税收费用很好计算,就是出租收益按相应税率征取;另一部分则寄售画家的作品,跟画家进行分成,画廊收益部分当然要交税,“另外画家所得的个税是否由画廊承担,就要看画廊怎么跟画家谈了”。一位不愿具名的业内人士告诉记者,“年轻画家画廊自然可以跟其谈条件,但只要有一定市场知名度和价格标码的画家,人家就上拍卖行炒行情,不用指着画廊代卖”。

“现在的艺术品市场都是逐利的,画家直接跳开画廊这个一级市场,上拍卖行炒行情,买家是看哪个画家的拍卖纪录或者媒体曝光率高,再到有他作品的画廊去购买。”该人士认为,这些因素导致画家跟画廊不可能是长期合作,最终画家肯定到拍卖公司寻求终极发展,所以画廊的“杯具”角色是注定的,很多画廊已经沦为“二道贩子”。

“所谓二道贩子就是画廊看哪个画家的行情好,先行购买,再加价推到拍卖公司。很多画廊都开始巴结拍卖公司了。”该人士认为,这其中画廊先行购买画作通常也都是线下交易,在拍卖公司上的成交纪录是否也是真实可依,一套交易环节下来各自的收益是多少,其中也大有学问。“据我所知,画廊纳税的也是极少数。”

知情人士透露,目前国家对画廊实行包税制,由于画廊接手画作时通常都为线下交易,或者是代售代理,原值不好计算,每年的营业收入及利润也不明晰,因此画廊每年按票据显示的营业总额交纳6%。

拍卖行:

天价成交的税务转嫁

2007年,国税总局下发了《关于加强和规范个人取得拍卖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一出,所有有合法经营牌照的拍卖公司都依新规做了调整,选择跟卖家分摊个税或者由公司代扣代缴的做法。

该《通知》规定,个人转让书画作品、古玩取得的收入,减除其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凭合法凭证扣除)后的余额,按“财产转让取得”项目计征20%的个人所得税;对于藏家普遍关心的“如何来确定收藏品的原价值从而确定实际收益”,《通知》规定,通过祖传收藏的,财产原值为其收藏该拍卖品而发生的费用;通过赠送取得的,财产所得为其受赠该拍卖品时发生的相关税费。而对纳税人不能提供合法、完整、准确的财产原值凭证,不能正确计算财产原值的,按转让收入额的3%征收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拍卖品为经文物部门认定是海外回流文物的,按转让收入额的2%征收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位不愿具名的业内人士告诉记者,艺术品纳个税以来,拍卖行在拍品征集时难度和成本确实大大增加。起征所得税有可能导致部分藏家采取私下交易的方式进行艺术品交易,而不是送拍,并且他们可通过相关财务渠道来规避税费,或者要求拍卖行从佣金里面做出让步,也有和拍卖行联手提高拍卖底价,或者通过“假成交”做高行情的,待行情到高点再出手。“达到天价成交,交税亏掉的也赚回来了。羊毛出在了羊(下一个买家)身上。”而就拍卖行本身的营业税来说,知情人士透露,由于拍卖行并不是旱涝保收的经营性企业,拍品成交也存在不可控性,目前国家对其征收3%的营业税,这一税率相当之低。

国外机构:

中国是税务避风港

号称中国当代艺术品最坚定收藏者的尤伦斯夫妇,近几年的抛售行为,似乎在演绎着一场外资机构对中国艺术品的套现过程。

尤伦斯是收藏中国当代艺术数量最多、最重要的国外藏家,从上世纪七八十年代开始至今,他收藏的中国艺术品将近2000件,其中80%为当代艺术作品。中国当代艺术“F4”(对张晓刚、岳敏君、王广义、方力钧四位中国当代艺术家的戏称)等今天已经是“蓝筹艺术家”的大牌们,尤伦斯都是他们最初的买家之一,也是他们作品的重要推手之一。前几年,尤伦斯当代艺术中心开业,一直以高端的收藏、专业的态度和非营利性机构的理念令业界感叹。然而2009年,尤伦斯夫妇开始委托北京保利国际拍卖公司拍卖其珍藏的中国艺术品,时隔两年余,今年4月3日举办的香港苏富比春季拍卖会上又举行了名为“尤伦斯当代艺术收藏”的拍卖专场,其间推出了106件中国当代艺术品。业界估计,尤伦斯3年内在中国拍卖市场套现超9.5亿元。

对此,业内人士认为,尤伦斯从中的获利是相当丰厚的,目前中国对艺术品交易征收的税率较低,在中国交易远比在英美交易值得多。

商报记者 郑洁 /文

暴帆/摄 宋媛媛/制表

专家点评

应建立艺术品交易登记制度

“其实艺术品交易中的个税登记目前是盲区。”北大文化金融研究中心主任喻文益说道,除去上拍的大型珍贵文物,一般性艺术品目前的买卖方式通常是线下买卖,首先作品分不清真假不说,通常是一手交货一手交钱,与此类型相同的还有版权或某些创意性作品的交易。

“在这方面,国家真应该确立一个标准,比如艺术品,设定多少万元级的艺术品必须登记过户,卖方也应缴纳个税。”喻文益认为,即使对于买卖双方来说,这也是有益的,艺术品除了要讲究收藏上的传承有序外,在金融体系上也应寻求传承有序。他进一步说道,在国际上,艺术品交易通常都有金融机构的屡次纪录,因而其艺术真假、市场价格通常都比较明晰。

近日,国际权威机构发布数据显示,中国已成为艺术品拍卖交易第一大国。但知名收藏家马未都谈到,目前中国对于艺术品交易还是按照服务业的标准制订税率,国家并没有把艺术品交易当成经济命脉,目前艺术品纳税的现状与中国成为艺术品拍卖市场“老大”的地位是相去甚远的。

6%

中国画廊目前经营实行包税制,每年按营业收入的6%进行定额纳税。

7%

德国画廊的营业税税率是7%,低于销售其他类别商品的税率。

20%

中国个税规定,个人转让书画作品、古玩取得的收入,减除其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凭合法凭证扣除)后的余额,按“财产转让取得”项目计征20%的个人所得税。

40%

英国有遗产税,税率为40%,艺术品作为遗产是要征税的。但是如果艺术品不出卖,而是继续保留并且向公众展示,可以不缴税。
(本文来源:北京商报 )

 

文章评论添加新话题